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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2017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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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7-1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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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LYXYYDBS-20171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院在职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含合同制人员)。  第三条 医德,即

涞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2017修订

【概要描述】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LYXYYDBS-20171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院在职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含合同制人员)。  第三条 医德,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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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LYXYYDBS-20171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院在职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含合同制人员)。
  第三条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思想道德素质,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行为准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医德考评,是按照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标准,对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医德医风状况进行考核和评价,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五条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六条  医务人员基本医德规范,目前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
  (一)加强政治学习,遵守工作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2、遵守工作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履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权利,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等,一律平等对待。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时,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注意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多便利。
  (四)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诊疗,认真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2、坚持合理用药,严格执行用药指南。
  3、坚持合理检查,认真执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4、坚持合理收费,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五)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不收受、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职务和职业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
  4、无出具医学证明和违规促销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5、不超出法定执业范围行医,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6、严格贯彻执行“九不准”规定。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1、积极参加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在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行政后勤人员基本医德规范,目前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
  (一)、学风端正,钻研业务
  1、刻苦钻研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能独立承担医院规定和本人职务所要求的业务服务管理工作。
  2、正确掌握运用政策法规和医院行政管理规律。深入调查研究,反映问题准确,解决问题及时。
  3、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无失职、渎职而发生的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4、积极参加医疗、科室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有自觉学习的意识和成果体现。
  (二)、依法执业,廉洁自律
  1、积极参与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医德教育培训,遵守卫生部、省卫生厅廉洁从业“八项纪律”、 “十不准”及医德规范。
  2、不索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物品和吃请。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耗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务、提成、回扣。
  3、坚持原则,不开具虚假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三)、遵章守纪,爱岗尽责
  1、积极完成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基层卫生帮扶、义诊等指令性医疗任务。
  2、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迟到早退,不脱岗窜岗,不旷工。
  3、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在查房、诊疗活动中接打手机。不利用工作电脑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饮酒后不实施诊疗活动。不在医疗场所吸烟。
  (四)、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1、既严格管理又主动服务,实行下办、下收、下送、下修,保证水通、电通、汽通,及时解决一线问题。
  2、态度热情,有问必答。不讲忌语。无“生、冷、硬、顶、推、拖”问题。
  (五)、行为规范,诚实守信
  1、慎独诚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不做有损于服务对象利益和医院形象的事。
  2、严格执行医疗物价规定,无多收、乱收费或私自收取费用问题。
  (六、团结协作,员工满意
  1、尊重同事,团结诋毁同道,不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和矛盾。
  2、临床、医技部门员工综合满意度≥95%。
  第八条  医德考评实行记分制,以每半年100分为基础分值。执行中达到基本医德规范标准的,得基础分;达不到的,相应减分;超过的,给予加分(见附件1)。
  第三章  考评机构
  第九条  我院成立医德考评委员会,具体领导医院员工医德考评工作。医德考评委员由高五海院长任组长,寿保栋、甄志刚、王永清、李杰、李文贵、焦建立、郑三龙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医德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室,负责医德考评的组织、协调与日常工作。
  第十条  员工的医德考评,要坚持临床科室考核与行政职能科室考核相结合。对每项考评内容,在临床科室日常考核的基础上,都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分管职能科室,确保考核记分的准确和公平。
  第十一条  各科室要成立考评小组,并明确一名考核员。科室考核员具体负责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加减分的日常登统和汇总工作。
  第四章  考评方法
  第十二条  医德考评每半年一次,纳入医疗机构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  我院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每半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一次医德考试,考试分数计入医德档案。
  第十四条  半年统计。在每半年结束后10日内,临床科室要根据收集整理患者满意度评价、锦旗表扬信拒收红包及投诉等情况,对医务人员个人医德进行公平公正评价、打分。
  第十五条   半年考核。
  (一)科室考核。在每半年结束后10日内,科室考评小组要根据日常统计和医务人员日常医德表现,按照加减分标准,计算出每位医务人员的半年得分,填写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主任审核签字。
  (二)医德考评委员会考核。由医德考评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医德考核工作,各类人员由医德考评委员会中主要负责的部门领导严格审核,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六条  评价要求。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按照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对自己的医德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并填入《涞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二)科室评价。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对每名医务人员日常的医德表现进行科室评价,并将评价内容及考核分值填入员工医德考评表。
  (三)医德考评委员会评价。医德考评委员会认真核定每一名医务人员的年度医德考评得分及医务人员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和医德考评等级,并将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一周,记入医德档案。
  第五章  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第十七条  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第十八条  优秀等级得分为110(含)分以上,一般为参评人数的10%左右,最多不超过15%。良好为96-109分、一般为90-95分,90分以下为较差等级,由各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应当定为较差:
  (一)患者满意度低于60%的;
  (二)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三)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器械、耗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五)私自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器械、耗材、试剂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八)发生明显误诊、误治或严重违反用药禁忌,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规收费严重,或因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十一)违反“九不准”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条  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或奖金等直接挂钩。
  (一)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将医德考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方有资格评优;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医务人员上年度考评结果为较差的,或本年度有一票否决项目的,不得晋职晋级。在岗位聘用时,要把上年度考评结果或本年度考评得分作为重要依据。
  (三)各科室要有医德医风考评组织,每月有考评记录,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或奖金发放挂钩,各科室要根据月考评结果对医务人员进行奖惩。
  (四)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应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该考核周期即定为不合格。我院按照《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将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报送上级定期考核机构和执业注册机关。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高五海院长是医德考评的第一责任人。医德考评各级组织,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十二条  院级考评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考评小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考核结果或奖惩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第二十三条  各科室不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和奖惩,或弄虚作假的,院级考评领导小组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科室主要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科室应根据本实施细则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结合本科室实际,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量化评分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涞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自动废止。
  附件一:涞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附件二:涞源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考评表
  附件三:涞源县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考评表
  附件四:涞源县医院医德考评表
  附件五:涞源县医院医德考评委员会成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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